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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国强辽宁省大连市某设备厂在工程施工时,私自将刘某家祖坟迁走。刘某认为这一做法给他造成精神损害,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近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大连某设备厂被判赔偿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2011年清明节,刘某祭祖时发现,自家祖坟不见了,现场只剩下一个坟坑,遗骨已被挖走。经打听得知,祖坟是被大连某设备厂迁走的。随后,刘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大连某设备厂交付存放遗骨的手续,并给付路费4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公墓费11万元以及新坟30年的管理费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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