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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求助学者 政府回应:万亩果园补偿依规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1日14:39  羊城晚报

  

  

村民求助学者政府回应:万亩果园补偿依规

  河涌交错、果林密布的土华村是万亩果园征地的核心区域 羊城晚报记者 邓勃 摄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何裕华、通讯员海宣报道:20日中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的新浪微博上传了一张手机截图,图中文字内容涉及广州万亩果园征地补偿不合理等问题,并被广泛转发。当晚,海珠区政府作出回应表示,本次征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进行,由各经济联合社按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及本社章程,进行表决。如果表决不通过的经济联合社,政府将暂缓对该经济联合社征地。

  学者微博

  转发村民求助

  昨天12时18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的认证微博表示,有广州市土华村村民向其求助。求助的内容正是全国关注的首个“征而不转”果园保护项目———万亩果园湿地的征地问题。

  该微博为一手机截图,截图文字称“政府以超低的价钱(24万元一亩,树苗9万元一亩)收回我们的耕地。一方面,村委接到又说要提留佣金,一方面,宣传人员以很多不实的言语来诱骗我们。计算下来,每平方米才500元不到(这个价在广州简直不敢相信),我们社每人分到的钱只有5-6万元。”而且,社保“买的是最低档次的”,也“没有医保”。此外,“收完我们的耕地,据说还会收我们的住房”。

  于建嵘在该微博中也发问:“如何帮帮他们呢?广东那些坚持真相、主持正义的媒体人应可以有所作为的。”一时间,国内网友广泛转发和留言,纷纷为村民喊冤。

  政府回应

  24.5万元/亩补偿合标准

  20日晚上7时30分许,海珠区政府对该微博正式作出回应,称万亩果园保护征地采取“只征不转”的方式,征用的全部是农用地而非经济建设用地,不存在房屋征迁。微博中截图内文提到的“据说还会收我们的住房”的说法并不成立。

  据介绍,万亩果园征地标准是根据《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穗国房字〔2012〕109号)》要求,经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并参照区内重点工程征地补偿标准而制定的。其土地补偿费为24.5万元/亩,青苗补偿费为6.25万元/亩,鱼塘鱼苗补偿费为0.8万元/亩,农田水利设施补偿费为1.1万元/亩。农业生产用房屋及建(构)筑物参照海珠湖征地补偿标准。

  由于各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被征收的土地不尽相同,而且社员股民人数也不相同,会出现不同的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社员股民所获得的人均征地款也会不同。

  而关于经济联合社提留土地补偿费的问题,万亩果园保护征地补偿资金将由海珠区财政局按照各经济联合社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指定的账户直接划拨到各经济联合社,不经过区其他职能部门及街道。同时,将由区纪检监察、审计、农业等部门全程监督征地补偿款的支付和分配。

  此外,海珠区政府强调,目前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仅规定解决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险资金,暂没有政策规定要解决医保资金。

  据悉,万亩果园保护征地涉及面积约为10762亩,共涉及土华、东风、赤沙等8个经济联合社,1万多户3万多人,征地面积之广,涉及人数之多均为广州历史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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