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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气象灾害预警第一时间无偿向公众发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3日10:07  南海网

  南海网海口4月23日消息(南海网特约记者熊瑛 通讯员周海霞)记者今天上午从省气象台获悉, 4月1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国办33号文件,并结合海南本地天气气候特点,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意见》指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是有效防灾抗灾减灾、全面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南海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意见》提出,力争到201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发出,气象 灾害 预警 信息 公众 覆盖 率达 到90%以 上;到2020年,预警信息发布时效进一步提高,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

  《意见》明确要求,一是提高监测预报能力,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强化监测预报工作,开展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二是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减少审批环节,建立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手段和渠道第一时间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加快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加强预警信息发布规范管理。三是强化预警信息传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的作用,完善预警信息传播手段,加强基层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四是有效发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作用,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加强军地信息共享,落实防灾避险措施。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强化组织保障,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大资金投入,立项建设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及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财政支持的灾害风险保险体系;推进科普宣教;加强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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