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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5日08:35  法制日报 微博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

  浙江省现有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55家、司法鉴定人609人。近年来,强化监管,注重质量,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积极构建“制度化建设、品牌化培育、规范化运行”的工作格局,着力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彰显了司法鉴定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加强建章立制,着力构建执业监管制度体系。2009年6月,浙江省人大出台《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赋予地级市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能,规定政府应当鼓励扶持司法鉴定机构建设,要求建立鉴定管理与法院采信相衔接机制。以条例为核心,近年来,省司法厅先后制定了《司法鉴定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并联合相关部门,在委托医疗损害鉴定、伤残等级评定等方面作出规定,为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着眼提升实力,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转型升级。针对司法鉴定行业基础薄弱、鉴定技术落后、鉴定人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积极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转型升级,全省共有30家鉴定机构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定。推进鉴定技术设备更新换代,三年来共投入资金2148万元用于新购仪器设备,建立起多个鉴定实验室,全省有20家鉴定机构办公面积达400平方米以上,其中6家超1000平方米。在司法部组织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中,浙江省鉴定机构综合成绩连续五年名列前茅。

  落实监管职责,确保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发展。将鉴定投诉处理纳入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考核内容,2011年,全省共受理司法鉴定投诉18件。

  创新工作理念,不断拓展司法鉴定服务领域。依托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立司法鉴定咨询受理窗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鉴定服务。近年来,全省鉴定业务量逐年递增,2011年达到了64972件,其中涉及保险理赔等非诉讼鉴定业务近20000件。

  多措并举构建统一管理大格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李振国

  近年来,我们结合宁夏民族地区实际,全面推进我区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发展工作,实现了宁夏区域内司法鉴定统一管理。

  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的紧迫感。宁夏司法厅党委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推进司法鉴定统一管理工作。

  地方立法先行,实现由“多头”管理向“统一”管理迈进。2004年宁夏自治区人大高票审议通过了《宁夏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于当年5月1日起生效,是我国立法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部司法鉴定地方立法。

  争取领导支持,推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2009年自治区党委决定,宁夏司法鉴定统一由自治区司法厅管理,自治区政府出台意见,明确规定了涉及诉讼的各类司法鉴定机构由自治区司法厅统一管理等8个方面18项政策措施。至此,宁夏率先在全国实现了中央提出“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总要求,率先实现宁夏区域内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多项措施并举,逐步建立起统一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现行业自律管理。成立了司法鉴定协会,通过了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细化了司法鉴定执业法律责任,惩戒违规违纪行为。理顺诉讼证据制度的有效衔接,印发了司法医学鉴定机构登记管理意见,明确规定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方可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司法鉴定准入条件,严格执业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共查处、清理取缔和注销机构35家,处理司法鉴定人247名。

  突出严细实打造全国领先地位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林兆波

  北京市的司法鉴定工作起步于2003年。2005年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实施后,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迅速发展。截至2012年4月,我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105家、司法鉴定人1617人,鉴定业务涉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知识产权、司法会计、交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等十余种鉴定类别。

  2008年年初,我市成立了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几年来,司法行政机关主要在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执业许可和监管等环节发挥作用;协会在规范制定、行业交流、业务培训等方面发挥专家作用,行政机关和协会相互支持和配合,走出了一条卓有成效之路。

  一、突出一个“严”字,加强行政许可与行业考评相结合。严把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准入关,细化司法鉴定机构行政许可标准,建立司法鉴定执业申请综合评估机制,举办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考试,行政机关从法律层面、行业协会从技术角度对执业准入双把关,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突出一个“细”字,推动行政监管与行业指导相结合。搭建了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制度框架,市局先后制定出台了7部管理办法,指导协会制定了15项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三、突出一个“实”字,推进行政服务与行业服务相结合。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协会开展行业交流、业务培训和专业指导活动近百期。

  目前,北京市鉴定机构中,“国字号”队伍占33%,全市司法鉴定人中9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其中41名专家享受国务院津贴,整体实力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围绕中心发挥优势创一流服务

  山西省司法厅厅长王水成

  2008年山西省司法厅新一届党委组建以来,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全面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

  围绕中心,发挥优势,勇创一流服务。山西是矿产资源大省,我省鉴定机构主动适应诉讼急需,积极参与多起矿难案件鉴定,为顺利解决矿难纠纷提供了法律保障。

  积极争取,加强协调,勇创一流环境。近年来,我厅党委提出了“争取法律、争取政策、争取规定、争取项目、争取服务”的工作要求。我们争取到了增加司法鉴定科技强警专项经费,争取到了批复单设司法鉴定管理局,争取到了共同规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工作,争取到了在全国较早统一了全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争取到了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争取到了整合省内相关行业专家库资源,争取到了在多部地方性法规中,增加了规范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

  制度为基,评查并举,勇创一流行风。制定了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双百分”考核标准,2006年以来,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评查活动,从严从细,从执业资质、基础建设等8个方面对全省机构进行全面评查。通过召开政风行风听证对话会,对执业和监管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规范。

  内外兼修,强化管理,勇创一流质量。以强化机构内部复核流程和投诉调查处理机制为突破口,从内外两个方面加强机构对鉴定质量的监督,实现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动态化管理,控制和保障鉴定质量。与省质监局联合制定了资质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和资质转换工作。

  创新管理推动司法鉴定新发展

  四川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

  抓管理创新,保障司法鉴定意见真实、客观、公正。目前,四川省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到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限时办结,公开透明,实行全程监督。率先出台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资质评估办法等,组织专家对新设机构新增执业类别的执业资质和个人的执业能力进行现场评审,严把准入关。

  目前,全省68家“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已取得资质认定认可证书,占比达81%。

  抓管理创新,满足讼诉和社会活动对司法鉴定的需求。在全国首创司法鉴定助理人制度,已向全国推广。组建全国第二家司法鉴定行业中级职称评委,有效解决了司法鉴定人中级职称问题。与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华大学合作,加强对法医类、文痕检类、机动车类司法鉴定人的培养。抓司法鉴定执业类别创新。全省相继增设了现代农业司法鉴定、机动车司法鉴定、森林司法鉴定、司法资产评估、保险赔偿纠纷司法鉴定、假肢与矫型器司法鉴定、机电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火灾司法鉴定等鉴定类别,所有司法鉴定执业类别达26个。

  抓管理创新,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司法鉴定援助暂行办法》。制定了《关于组织司法鉴定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组建省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库,聘请专家246名。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司法鉴定在处理重特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探索创新成立首个省级司鉴委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蔡永健

  上海市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111家、司法鉴定人1573名,2011年完成各类司法鉴定62930件,比2005年18088件增长248%。司法鉴定工作呈现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

  上海司法鉴定工作在统一、规范管理方面作出了一些有益探索。1998年6月,市政府下发文件,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省级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被司法部称为“上海模式”。市司鉴委成员单位有市委政法委和公检法、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

  十多年来,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共批准成立人身伤害、精神疾病、文检、司法会计、

  法医毒物、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等6个专家委员会,共有专家鉴定人265名。共受理完成重大、疑难、有一定影响的司法鉴定2193件。

  专家委员会鉴定的好处一是克服了多头鉴定、重复鉴定、久鉴不决的弊端,在上海对初次鉴定意见有异议,可申请市专家委进行重新鉴定,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二是整合上海司法鉴定资源,形成司法鉴定工作合力;三是彰显司法鉴定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专家委独立行使鉴定权,由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具体组织运转;四是专家委鉴定坚持攻坚克难,解决突出、疑难、复杂、社会关注的鉴定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五是专家委鉴定已被地方立法所肯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1年通过的《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28条规定:“精神疾病患者或其监护人对诊断复核或者会诊结论有疑义的,可以依法向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以行业党建促队伍建设见成效

  陕西省司法厅厅长路志强

  近年来,陕西司法鉴定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勇创一流,以行业党建促队伍建设,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抓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2010年3月,我厅研究制定了司法鉴定队伍党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专门部署,大力推进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83家司法鉴定机构中,81家成立了党组织,其余2家明确了党建指导员,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陕西司法鉴定行业的全覆盖。

  抓班子,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机构负责人兼任党组织负责人;负责人不是党员的鉴定机构,由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和机构协商选配党组织负责人。通过党课、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抓制度,努力提高党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定期开展行业党建工作评估检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认真总结宣传好做法、好经验,树立一批机构先进典型和示范单位。在“固本强基”工程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加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和反腐倡廉建设“五项建设”。

  抓队伍,不断壮大司法鉴定机构党员队伍。对102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吸收23名中青年骨干司法鉴定人和辅助人员入党,转入党员组织关系76人,加强了对党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确保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通过加强党建工作,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水平明显提升。2011年,全省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6万余件,采信率达98.8%,为当事人挽回损失813万元。

  推动地方立法实现四方面突破

  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程辉

  2011年11月25日,《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山东省的条例制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益于组织领导有力,省司法厅党委对地方立法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确保协调运转、高效推进。

  条例主要在四个方面获得新突破:一是在统一管理体制上有新突破。不仅明确规定将诉讼需要的部分其他类鉴定纳入统一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登记并编入名册不得从事这类业务,而且规定除法定情形外,诉讼活动中的司法鉴定应当委托名册中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对政府的领导责任作出了相应规定。二是在健全管理体系上有新突破。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责以及司法鉴定协会的设立和职能作出了具体规定。三是在完善管理机制上有新突破。不仅明确规定了鉴定机构的设立原则,进一步细化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的资质管理制度,而且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鉴定协会的监管职责,应当建立的监管制度,鉴定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和鉴定人的权利义务,以及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等,也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还创设了有关规划审批、停业整顿、退出淘汰机制。四是在规范鉴定实施上有新突破。明确规定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当遵循的基本执业准则,对鉴定机构的受案范围、条件、程序和有关鉴定实施制度作了具体规定,创设了有关争议解决、鉴定复核、自行纠错等质量保障制度。

  严把准入关加强行业执业监管

  ?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

  河南省司法厅着力转变管理理念,强化管理者的能力素质,切实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2008年以来,办案机关对司法鉴定意见采信率达98%以上,司法鉴定投诉率连续下降。

  建章立制,司法鉴定行业逐步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积极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省司法厅、省司法鉴定人协会也先后出台了多个管理办法,建立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百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了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对司法鉴定管理相关内容予以细化。

  强化监管,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法诚信执业的正气得到弘扬。严把司法鉴定准入关,通过设立省、市两级专家库,对司法鉴定准入是否符合区域规划,相关仪器、设备、实验室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把专家意见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程序。近3年来,有88家司法鉴定机构、1752名司法鉴定人被依法注销,司法鉴定执业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司法鉴定投诉接待和查处,司法鉴定人协会纪委负责行业惩戒。

  严把质量,司法鉴定权威性和公信力不断提升。组织开展“优秀司法鉴定机构”、“优秀司法鉴定人”评选活动,着力打造“设备高端、技术高超、意见高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技术高超、品德高尚”的司法鉴定人队伍,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高端设计整体推进重质量抓落实

  ?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杨静

  2005年以来,贵州省深入探索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的地方经验和模式,形成了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司法鉴定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高端设计、系统运作。以成立省司法鉴定协会为契机,立足顶层设计,力求高位推动,争取支持。

  逐项突破、整体推进。2010年12月,全面完成了全省侦查机关内设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备案登记鉴定机构和人员分别为92家、1038人,编制了《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并进行公告,为适应司法机关诉讼需要,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创造了条件。省公、检、安、司联合出台规定,着力细化和规范重新鉴定的启动程序,对多头重复鉴定实行两鉴终鉴,并将成果经验上升到法规层面,启动修改《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着力从地方性法规层面解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与委托使用脱节、多头重复鉴定等困扰司法鉴定管理和实施工作的难题,确保全体公民、法人、组织都遵照执行。

  注重质量,抓好落实。今年是贵州省司法厅“抓落实年”,我们注重将制度建设成果落实为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媒体上进行宣传的同时,与省法院联合举办司法鉴定管理干部培训班,与公安、检察、法院、国安司法鉴定名册使用网络监督平台,实现名册使用情况信息化管理。适时对名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着力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与人民法院使用司法鉴定两者之间有机衔接的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信用体系建设,并将相关情况实行网上实时反馈和跟踪监管。

  铸品牌树口碑以创新赢取未来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沈敏

  近年来,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被评为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成为社会公信、同行公认的司法鉴定的排头兵。

  保障高质量,树立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首创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和行业特点的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在2004年率先通过国际认可的基础上,2009年又再次获得“五合一”认证认可。运用质量控制的手段,保障鉴定活动及其结果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所出具的鉴定结论可得到世界上50余个国家和经济体的互认。

  保障高水平,提升司法鉴定的科技支撑能力。“十一五”期间,共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9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主参编专著20余部,在国际法庭科学大会上报告40余次,科研成果大多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研制各类技术标准和规范60余项,其中33项技术规范已经司法部批准推荐全国司法鉴定机构适用。建成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高校等鉴定机构开放课题28项,形成聚集行业优秀人才和技术力量的专业平台。

  持续新发展,不断实现卓越追求。以特色鉴定铸品牌、以优质服务树口碑、以创新模式赢未来。将视频、网络与现代服务理念引入鉴定活动,远程鉴定综合服务系统,先期试点的视频听证,法庭质证已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与法院系统以及执法部门建立大案要案司法鉴定的应急处置机制和服务贫困群体的法律援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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