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武汉建行爆炸案昨开庭 王海剑等3人涉嫌爆炸罪,受害者家属提出200余万民事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8日01:50  兰州晨报

  

武汉建行爆炸案昨开庭
嫌犯王海剑。新华社资料照片

  新华社武汉4月27日电 武汉“12·1”银行爆炸案27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一审,将择日宣判。

  2011年12月1日17时30分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1070号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银行职员将钱箱提出银行准备送上运钞车时,被告人王海剑通过遥控引爆装置引爆了事先放置在银行门前的爆炸物,当场致2人死亡,10人轻伤,5人轻微伤,并致财产损失12.7万元。爆炸后,王海剑抢劫钱箱未遂,骑摩托车逃离案发现场。

  庭审进行了5个小时。审判长宣布将根据庭审的事实内容和控诉双方争辩焦点,合议庭再进行评议,并将择日宣判。

  庭审直击:乡亲现场求情

  检方指控,王海剑涉嫌爆炸罪,和他一起过堂的,还有同案犯王伟和王安安。

  27日,王海剑的家属及部分村民也来到庭审现场。村里数百乡民联名并按下红手印,出具了一份《十里村群体对王海剑同志表现情况证明材料》,称王海剑非常乐于助人,一直帮大家修家电,不少乡亲对他有感恩之心。

  在长达5个小时的庭审中,3名被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案件主谋、犯罪动机等提出异议。受害者家属提出了共计2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面对受害者家属,王海剑说:“我对不起他们,我是个混蛋。”

  作案细节:看电影受“启发”

  武汉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中称,2011年6月,王海剑和另一名朋友王安安在制造爆炸物时因操作失误引发爆炸,王海剑左眼受伤并住院治疗。出院之后,王海剑向两名好友提出通过爆炸方式抢劫银行运钞车。在观看了电影《硬汉2》之后,王海剑才有了用炸药抢银行的想法。

  王海剑被抓后交代,由于运钞车没有停到预想的位置,他当时不准备引爆。但由于手发抖,就按下了引爆装置。

  据《法制晚报》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