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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强
报载,广州一家庭的 4 个孙子均参加过无偿献血两次以上,然而其八旬的奶奶需输血缓解病情时,却被告知要先再次献血才能用血。对此,血液中心负责人回应,献血证一直有效,只是最近血液紧张,导致医生习惯性动员家属去献血。
“习惯性动员”是个新词汇,却是老办法。记得去年有新闻说,外地献血证到广州即成废纸——病人做手术一定要亲属先献血。当时,血液中心负责人也承认,鼓励家庭“互助献血”是血库紧张情况下的“一种缓和用血紧张的措施”。
从“措施”到“习惯”,这样看来,家庭“互助献血”模式范围在扩大,并有常态化与制度化的嫌疑。在义务献血增幅放缓的形势下,这或是一种无奈选择,根本问题还在于“血荒”导致“血慌”,而医患双方都有所失措。
“血荒”在某些大城市或在所难免。一是人口老龄化加剧。目前,“家庭小型化、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现象明显,这导致义务献血供应量的不足。同时,沿海大城市又外来人口较多,人口流动频繁——流动性的外来人口不能给供血带来多大的增量,却在用血上增加了更多压力。
此消彼长,用血紧张在广州或可能越来越严重,因此,对“以血换血”方法的依赖,就是可理解的事情了。但是,理性来看,这样做,却多少有些南辕北辙。
首先,患者会产生献血证失效的错觉——明明早就献过血了,却不能享受用血优待,“一人献血,全家受益”的期待落空,肯定会打击献血者的积极性,进而使无偿义务献血制度面临信任危机。其次,家庭“互助献血”方法容易滋生“血托”,让无偿献血再次沦为牟利工具,甚至危害用血安全,武汉就曾因此暂停了亲友互助献血政策。何况,在家庭“四化”态势下,一个家庭合格供血亲属越来越少,即便心有余也力未逮,血液服务机构再顽守“血亲”献血的“习惯”,恐酿成更多医疗悲剧。
通过“血亲”献血这种美德只宜倡导不宜强制。在现代陌生人社会里,更多的安全应源于制度性的信任机制,而不能再倒退到对地域、家庭与熟人的有限而脆弱的依赖上。否则,“血荒” 非但难以解决,反而会加剧“血慌”——广州如此,其他地方也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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