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史万森张驰 本报通讯员段连发
2012年4月20日,内蒙古通辽市双泡子镇富家屯村55岁的农民李爱芬一清早就来到了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干警一定要把她的感谢信转交给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她在信中写道:“我从胡院长身上看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崇高形象,看到了人民法院主持公平正义的力量!”
李爱芬的丈夫在13年前的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由于肇事司机无赔偿能力,赔偿金只执行了8000元,其余26000元一直没有兑现。今年4月6日,胡毅峰带案下访来到通辽市接待了她。在仔细倾听了她的反映以后,胡毅峰安慰她要相信党和政府、相信人民法院,并很快协调通辽市政府通过救助渠道解决了她的诉求。
“各级领导要在‘两个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今年2月自治区高院党组启动“领导干部大接访”和“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后,胡毅峰立即深入呼和浩特市中院接待大厅院长接待室,热情接访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53岁的上访人孙忠义,为“两个活动”拉开序幕。
2009年,老孙的儿子孙晓刚因停车纠纷与李军平夫妻发生厮打,被李军平持刀刺死。呼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军平有期徒刑8年,附带赔偿共计110500元。但由于被告方无支付能力,还差7万余元没有执行。老孙家境贫困,妻子、儿媳没有工作,3岁的孙女还需要他抚养,其多次上访要求呼市中院执行所欠余额。
胡毅峰详细了解案情后,觉得法院判决没有问题,老孙的诉求也合理,就协调当地政府和呼市中院通过救助渠道解决了老孙的问题。“大法官心里有咱老百姓!”老孙的儿媳王燕飞与3岁女儿共同署名给高院寄来感谢信,表达了母女及全家的心声。
4月11日,刚刚参加完在包头举行的全区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胡毅峰,立即赶到昆区法院接待上访群众。当天上午,根据安排他要在昆区法院接待两名上访当事人。但临时接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知,请他下午主持会议,宣布新到任的院领导。包头市距离呼和浩特市有两个多小时的行程,随行的同志们都劝他立即返回,不耽误午餐、午休,但他坚持按计划接待了上访群众,把返程安排在了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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