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北京5月4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实习生孔一颖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首次“上门”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
据了解,该起案件之所以要“上门”审案,主要是因为被告人侯某患有中枢神经细胞瘤,不能适应长途奔波,法院经研究决定,由法官前往被告人居住地审理。于是,一中院两名法官驱车两个多小时,赶到房山区周口店镇大韩继村就地审案。
考虑到侯某的病情,法院还特意安排了一名曾经当过医生的人民陪审员出庭参加庭审,并做好应急预案,包括一些急救措施,一旦侯某发病,会尽快地进行救治。
而就在法警接侯某出庭时,侯某80多岁的老母跪在法官面前叩头说:“谢谢法官体谅我们,看我儿子有病,没让他进城受审。我们认罪,也希望人民法院能对我儿子轻判。”
主审法官吴海地告诉记者,如此“迁就”重病被告人,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尚属首次,是以人为本、方便当事人诉讼原则的体现。司法实践中,对于病重或者行动有困难的当事人,法院都会考虑就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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