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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乱,治理出重拳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6日03:10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梁旭日 邵方超

  摆个牌子就能收费

  擅自占用公共道路,划界设点高收费、乱收费;停车场不设立标志,或标志不明显;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甚至随口要价……近年来,停车收费上存在的诸多问题,成为市民反映、投诉的重点。

  5月11日,市南区闽江路府新大厦附近,民安泊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收费员老李正忙着指挥车辆停车。他负责府新大厦对面闽江路上的23个停车位,私家车每小时收费4元。老李说:“要是收得多了,人家不愿意。”尽管收费不高,一些司机仍表示,这条道路属于公共资源,怎么说收费就收费呢?

  而西邻的南通路上,道路左侧基本全部划上了停车位,并且停满了车,却看不到收费人员的影子。而在没有划上停车位的地方所有的汽车已经被贴上了罚款单。

  在市区的中山路、香港中路、台东三大商圈,由于人流密集,商场停车场的车位远远不够用,路边临时泊车位就格外“生意兴隆”。这些泊车位有的划有停车线,有的连停车线都没有,摆个牌子,收费人员就开始收费了。收费价格既没有公示牌,也没有统一标准。

  在台东商圈万寿路不到200米的路段上,就有3个人负责收停车费,忙得团团转,指挥着车辆倒入倒出。记者发现,这些泊位大多数都立着一个大写的“P”字牌,还会写上停车收费字样,有的上面都会有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有些已经被涂改或者覆盖,记者拨通大概六七个号码,有的是空号,有的是暂时无法接通,有的干脆没人接。

  举报投诉居高不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车辆的增多,以及停车场建设的缓慢,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受利益驱使,停车乱收费问题也逐年增多,虽几经整治,仍未实现根本好转。

  今年以来,在市物价局发布的月度价格举报热点中,停车场收费举报投诉一直居高不下。1月份,全市共受理停车场收费举报6件,位居第二;2月份,全市共受理停车场收费举报6件,位居第一;3月份,全市共受理停车场收费举报17件,位居第二;4月份,全市共受理停车场收费举报17件,位居第二。

  市物价局整理发现,停车场收费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不执行停车收费备案规定。个别企业自建停车场,在实施收费前,不按规定备案或虽已备案但不执行备案收费标准,造成实际执行价格与备案价格不一致。二是不执行收费公示规定。个别停车场收费不公示或公示位置不醒目,随口要价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不执行停车免费政策规定。个别医院实行服务外包的停车场,规避政策规定,对持有有效就诊凭据的患者,不执行免费停车政策。四是无证无资质停车收费问题仍然存在。市民举报有人在沿海,采取流动方式,在公共道路上强行高收费;个别路段的收费人员,强行在施划线以外非法收取停车费。

  公安出手,从严处罚

  5月10日,市物价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停车场收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停车场收费秩序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从2012年5月10日开始,至2012年7月10日结束。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实行停车服务收费长效管理,继续保持对停车乱收费行为的高压态势。

  根据方案,本次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停车场“三标”(标志、标识、标准)配备情况。“停车收费标志”是指各收费停车场要按照《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规定,设置并明示停车标志;“停车收费标识”是指停车场收费人员应当佩戴统一标识,亮证收费;“停车收费标准”是指各停车场收取停车费用应当执行的类别标准。各收费停车场要按照市物价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公布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停车场经营合法性。各收费停车场要按照《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取得合法经营证书。

  本次整治行动由物价、公安部门联手进行。物价、公安部门将建立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对停车收费标准、收费公示牌(栏)、停车标志和经营资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整治工作过程中,物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改变以往警告式、简单化等处理方式,充分用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及调查取证手段,对存在违反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收费停车场进行严肃处理,尤其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的收费停车场,除了从严处罚外,还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取缔其经营资质。

  物价部门表示,当市民遭遇停车乱收费问题时,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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