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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1亿 16年未还

  1996年,盐城向百姓借款一个多亿修新长铁路,2008年为约定还款期限,但至今借款一分未还。“16年过去了,盐城市政府至今都没有归还修建新长铁路的借款。”近日,有盐城市民向媒体反映,“为修新长铁路,1995年盐城市政府发出筹借铁路建设资金的通知,次年各县(市)区从单位职工工资中强行扣除借资款,金额高达一个多亿,到现在都没有确切的还款时间表。”今年5月9日,面对记者,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的答复依然是:“只能说是快了,会尽早兑现还款承诺。”

  据盐城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士介绍,1995年新沂至浙江长兴铁路经过国家立项审批,江苏省给盐城市下达了9200万注册资金的筹借任务。“经过多方协商,最后决定由盐城市政府发文,向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筹集铁路借资款。”数据显示,1996年盐城市向社会借资筹集铁路建设资金1.121705亿元,合计筹资1.129155亿元。

  ○律师说法

  当地政府必须还款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律师说,盐城的做法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利用公权力强行摊派的违法行为,从一开始就违背有关人员的个人意志。无论这些钱是以投资入股的形式还是其他形式用在修铁路上,当地政府都有义务及时归还,这和铁路运营部门的经营状况没有任何关系。据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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