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婧
基金5年提取管理费逾1400亿元,仅为基民赚百亿。悲催的时代有望结束。据悉,监管部门正在研究探索按照“对称浮动”的方式调整基金管理费收取模式,即当基金业绩好于业绩管理目标上限时,管理费向上浮动;基金业绩低于目标下限时,管理费则向下浮动(据5月18日《证券时报》)。
基金投资,在本质上是投资者向基金公司让渡资金投资决策权的信托关系。但是基金公司的管理费却不与业绩挂钩,不管投资者的收益,自己旱涝保收,这是市场经济的耻辱。
实际上,基金业的“旱涝保收”,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明文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对基金财产“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基金业在去年和今年整体牛市的背景下巨额亏损,究竟是如何尽职守则的呢?作为托管方的银行,是如何尽到“谨慎勤勉”义务的呢?面对巨亏,却拿着吓人的高薪和奖金,不知道相关人员的内心是否有丝毫的羞愧感?遗憾的是,基金法对投资者的救济途径却缺乏具体规定,导致投资者面对巨亏只能指着基金业“骂娘”。
基金公司按照基金净值的一定比例逐日计提收取基金管理费,导致管理费的多少,只与基金规模有关,与基金收益没有了根本性联系,致使基金公司只关心基金规模,而没有代投资人理财的责任感。基金业要完成救赎,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努力。探索按照“对称浮动”的方式调整基金管理费收取模式,仅仅是众多措施中的一种,不足以根本改变“旱涝保收”的格局。在改变收费模式的同时,还应该完善基金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让投资者有维权的武器;还应该降低公募基金的门槛,让基金业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改善服务,以质取胜等等。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专业分工的深化,基金对金融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投资者对基金业的信任程度,直接决定着基金业的发展。因此,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及早解决基金业“旱涝保收”这一违背市场规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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