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财务收支每月公布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1日07:18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讯 记者莫小松 通讯员李群峰 为保障农民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近日出台《关于统筹城乡改革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对村政务、事务、财务、服务等内容的公开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形式: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防雨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米,并配套设立意见箱,明确意见箱开启时间。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一般的村务事项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办法不仅要求公开村务事项的办理结果,还要求延伸到公开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

  村务公开包括四项内容。其中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国家惠农政策、计划生育政策措施、村庄规划、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及补贴政策措施;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等。

  村务公开的内容有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及其实施情况、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村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及补偿情况、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村集体资产、“四荒地”发包情况、村宅基地批建情况等。

  服务公开包括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综治维稳服务、公益事业服务等方面。

  在村民们最关注的财务方面,办法要求村委会进行全面公开,其中包括: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村级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及其审计结果;新农村建设项目、统筹城乡发展和改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等。

  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等事宜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办法要求,这些事宜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办法还要求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