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记者 彭锡)5月21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为有效加强客运安全管理,省安监局提出在全省实行客运安全管理“四盯法”,即:盯住驾驶人安全行为、盯住车辆安全状况、盯住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盯住道路安全隐患整改。
2012年4月28日,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境内,一辆中巴客车翻下山坡,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在5月进行的事故分析会上,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白光福指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客运安全管理急需加强,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方法,实行客运安全管理“四盯法”,即:盯住驾驶人安全行为、盯住车辆安全状况、盯住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盯住道路安全隐患整改。
他强调要采取六项措施盯住驾驶人安全行为:一是建立驾驶行为监控制度。用GPS全程监控驾驶人的驾驶行为,确保GPS完好;设立乘客监督员制度,每次客运出车时选定一名乘客作为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驾驶员的行为有无违规违章;实行举报制度,车内张贴安全生产提示,明确驾驶员安全禁令,并把交警、运管部门和客运企业的举报电话予以公示。二是建立驾驶员安全承诺制度。在候车厅悬挂驾驶员安全承诺牌,所有驾驶员签名承诺,向公众承诺;每天出车前驾驶员签署安全承诺书,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提示,向客运企业承诺;每班发车前,驾驶员向乘客作出口头安全驾驶承诺,由乘客对其行为进行监督。三是建立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制度。使用酒精检测仪器,检测驾驶员出车前是否存在酒后驾车行为;观察驾驶员的精神面貌,了解驾驶员出车前的有关情况。四是建立家庭与单位联动监督制度。企业对驾驶员家属发放监督卡,告知对驾驶员基本要求和企业联系电话,家属若发现驾驶员有任何不利于出车的情况向企业反映举报,企业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告知家属驾驶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情况。五是严格准入制度。从事客运的驾驶员,必须重新进行严格的培训考核,通过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从事客运。六是严厉处罚制度。对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盯住车辆安全状况,抓好车辆安全准入、卫星定位设备、例保检查、出站检查等工作,确保车辆完好,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行驶;盯住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好客运车辆;盯住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对道路安全状况进行彻底排查,改善道路安全设施设备条件,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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