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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做代理帮老人讨回生活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2日04:4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淑玲实习记者苏希杰)最近,家住丰台区东高地街道万源南里的范大爷在居委会的帮助下,拿回了4万元养老钱。在此过程中,居委会担任了老人精神残疾儿子的代理人。

  据了解,范大爷年过七旬,其儿子许某患有精神残疾且双目失明,两人生活很困难。范大爷老伴许阿姨生前存有4万元,但范大爷不知存折密码,银行也因此拒绝放款。为拿回4万元钱,前不久,范大爷以儿子许某为被告,想以状告儿子的方式拿回这笔存款。

  范大爷的诉讼请求存在程序难题:范大爷是儿子许某的监护人,又是其法定代理人,但同时也是原告,就不能再担任儿子的法定代理人。为突破程序难题,丰台法院针对范大爷的家庭情况启动了“N+1”联调联动机制,即由范大爷住所地多个部门+承办法官联合开展工作。

  前不久,丰台法院与东高地街道办及范大爷所在的万源南里社区居委会取得联系,并开庭到范大爷家门口,由居委会担任许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最终使范大爷和许某拿回了4万元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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