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赵瑞雪 通讯员梁勋)昨日记者获悉,周村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正式推行娱乐场所审批前置保证书制度。今后,凡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请设立娱乐场所的,都要先持统一印制的“保证书”自检合格,方可进入审批程序。
据悉,“保证书”内容包括:保证所设立的娱乐场所,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设立的五个地点范畴,如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等;保证娱乐场所及其经营人员不得从事黄、赌、毒、邪教、迷信等七项行为;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不接纳未成年人入内、建立巡查制度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
周村区文化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前置保证书不仅提高了审批效率,更向经营者一一列出了从事娱乐场应遵守的重点法律规定,并要求申请人作出“对违反保证事项而产生的后果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的保证承诺,从申请之日起,就强化了其对应尽的法律义务和承担的法律后果的认识,提高了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编辑: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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