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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文,明确将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支持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调的推广使用。
政策支持推广的高效节能平板电视为能效1级的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且能效指数分别达到1.7及以上水平、1.4及以上水平,被动待机功率不大于0.5瓦。支持推广的高效节能空调为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额定制冷量在14000W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分体式房间空气调节器。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中央财政根据各类产品特点、高效节能产品与同类产品的成本差异、促进扩大节能产品消费等情况分类分档给予补贴,其中:液晶电视为100元/台~400元/台,等离子电视为250元/台~400元/台,定速空调为180元/台~330元/台,转速可控性空调为240元/台~400元/台。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署已获得补贴并承诺配合有关检查意见后,由推广企业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并与中央财政据实进行清算。
同时,三部门将加大对兑付补贴情况的监管力度,对编造虚假推广信息、骗取补贴资金的生产企业及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络给予处罚。
三部门初步预计,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调将拉动消费1350多亿元,实现年节电约120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400万吨。据新华社
财政部昨日发布消息,宣布财政补贴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调活动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启动,推广期暂定一年,中央财政对每台家电补贴资金100元至4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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