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多年来,我省坚定不移地巩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局面,走出了一条符合云南实际、具有云南特色的路子,创造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典型经验。在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中,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被列为五大战略定位之一。如何进一步创新实践,全力建设示范区,成为云南加快桥头堡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建设示范区,我们要有新认识。示范区建设是云南桥头堡建设最核心的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边疆长治久安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对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民族工作路子的深入探索,是加快我省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提升云南在国内外形象的重要载体。全省上下要充分认识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维护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作为第一责任和首要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全力开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新局面。
建设示范区,我们要有新举措。通过示范区这个重要载体和抓手,坚持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保发展,全面加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繁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干部人才培养、民族法制建设、民族理论研究、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关系和谐10个方面为全国作出示范。要深入研究一系列问题,努力把云南打造成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窗口,为国家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探索经验。
建设示范区,我们要有新成果。不断进步才能促进民族团结,繁荣发展方能维护边疆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第一要务,是着力推动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发展。我们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散居民族、深度特困民族发展工程,推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加快发展,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跃上一个新台阶。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示范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动各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把繁荣民族文化作为示范区建设的内生动力,着力壮大民族团结的精神力量;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载体,着力维护各民族的大团结;把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作为示范区建设的制度保障,着力构建示范区建设的长效机制。
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使命光荣,任重道远。云南各族人民有信心有能力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定良好局面,有力推动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建设。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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