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叶祝颐
6月1日,一张父亲骑车送女儿上学的照片在网上疯传,骑车男子是安徽省芜湖市副市长詹云超。詹云超确认照片中的人就是他,自己几乎每天都骑车送女儿上学,“这是父亲应该做的事”。(6月3日《广州日报》)
詹云超作为父亲,每天送女儿上学,尽到了父亲的责任;作为副市长,骑自行车送女儿上学,说明其公私分明,尽到了官员的本分。正如詹云超所言:“这是父亲应该做的事”,本不该成为新闻,但网友一致叫好,令人感慨。
从某种意义上讲,网友们的叫好,实际上是对公车私用有意见。虽说从制度的角度讲,官员骑车送女不值得表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地方仍在公车私用。与公车私用的官员相比,詹云超坚持骑自行车送女儿上学,确实难能可贵。
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严禁公车私用,探讨公车改革,还实行了节假日封存公车,公车夜间召回,给公车设立特殊标志,设立GPS定位系统等措施。但是,公车私用在有的地方屡禁不止。
对于公车私用,要前移监管关口,引入外部监督,让纳税人去监督公车私用。不管公车私用是否造成后果,不管媒体是否曝光,都要严厉处罚。使公务人员认识到,公车私用,花的不仅是公家的钱,自己也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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