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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晶 章翠红
“检察院给我儿子弓文(改)过自新的极(机)会,使我一家能够团园(圆),还给我路费500元救助,我心理(里)非常感极(激)。你们公正执法,无私帮助困难群众的行为,让我忠(终)身难忘……”短短一百来字的信有六处错别字,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八里村村民付某努力通过这种方式,向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检察官表达谢意。
今年2月底,付某儿子大学毕业后跟着一名自称能帮他找到工作的同学离开了家乡。不久,付某接到儿子需用钱的电话,将家中3万余元积蓄汇给儿子,之后便失去联系。付某猜测儿子可能被传销组织骗去了,便怀揣着从亲友处借来的1000元钱,远走湖南、江西等地寻找儿子。
5月中旬,付某听说儿子因涉嫌传销犯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渝水区检察院审查批捕,就立即赶到渝水区检察院。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付某几乎每天都到该院接访室询问案件处理情况,检察官每次都热情接待他。在得知付某现在为了省钱、每天只吃一顿晚饭时,该院检察官专门从院食堂为他捎上早餐,中午还带他在院食堂就餐。
5月24日,该院经过审查,认为付某儿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对其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在告知付某处理决定时,检察官发现付某已身无分文了。该院党组书记华玉光和其他几位检察官当场掏出500元现金,捐给付某和儿子作为回家路费。付某三番五次鞠躬致谢,并向检察官要来纸笔,留下了这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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