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中央财政1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06日07:19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蒋娅娅)昨天,国家财政部发布消息称,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财政对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并于近日下达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资金15亿元。其中,东部地区4亿元,中部地区6.1亿元,西部地区4.9亿元。

  财政部明确要求,这些奖励资金须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不得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业务经费不足,也不得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等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无关的开支。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