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3名委员,为老年人、肢残人等群体利益诉求履职呼吁
南方日报讯 (记者/雷辉 通讯员/李晓敏 谢思雄)近年来,很多知名人士呼吁在政协设立社会组织界别。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就提交提案,建议全国政协在现有34个界别之外增设“社会组织界别”。近日,笔者在博罗县采访时获悉,该县政协在全省率先设立了社会组织界别。
省里文件坚定博罗决心
2010年初,博罗县政协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博罗县履行〈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于年底向博罗县委、县政府提交了“我县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情况调查报告”。报告指出,该县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的渠道有待拓宽。
博罗县政协通过问卷调查获悉,该县社会组织中,除了部分社团负责人以民营企业主或工商联会员的身份,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渠道参与建言献策,其他阶层人士的主动参与很少。与日益壮大的新社会阶层规模相比,现有社会组织参政议政的内部机制和外部支持均显得欠缺。
鉴于此,报告建议进一步优化政协组织结构,调整政协界别设置,将成熟的社会组织纳入政协的参加单位或增设“社会组织界”。
去年7月,博罗县正在为筹备县政协换届工作斟酌之时,广东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协设立新社会组织界别”。“省里的文件写得这么具体,这坚定了我们设立社会组织界别的决心。”博罗县委统战部分管政协换届筹备工作、现任县民宗局副局长的黄少辉说,如果没有省里的文件,博罗县政协社会组织界别的设置可能难以决断。
去年11月,博罗县政协换届,在全省率先增设了社会组织界别。
“现在谈成效为时尚早”
目前,博罗县政协社会组织界共有3名委员,分别是来自博罗县肢残人协会的钱小明、县老年体协健身协会的李海云、县建筑业协会的卢明。
为了确保委员的代表性,博罗县政协对社会组织界别作了界定:各类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会计师、审计师、律师、评估师等特殊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居委会、其他社区组织、各类社团的成员或从业人士。
“有些协会,比如作协、音协等,官方色彩相对偏浓,来自这类协会的委员我们暂不归入社会组织界别。”博罗县政协秘书长张光灵说,社会组织界别的委员要体现其“民间性”。
《关于在大操场开通无障碍通道的建议》、《关于改善县城老年人坐公交车难的建议》、《关于破解县城停车难的建议》、《关于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建议》、《关于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每年解决50人就业的建议》……虽然担任政协委员仅半年,但3名社会组织界的委员很快进入状态,为相应的社会阶层利益诉求在履职呼吁。
“短短半年、3个委员,要说取得了很大成效并不客观,现在谈成效为时尚早。但我们毕竟走出了这一步,我相信这对社会组织是一个鼓励,能引导它们在未来更好地成长。”张光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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