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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记者 石小磊) 省政府日前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规划中明确了“十二五”江苏环保和生态建设四个方面15项具体指标。城市空气质量指标的目标设定为,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以上比例不低于80%。与过去我省空气质量指标表述为“优良天数比例”不同的是,“十二五”的目标采用了今年环保部公布的新标准,在原来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基础上,加入了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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