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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电焊作业 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3日02:39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岳亦雷 通讯员 田雨海)未经动火审批、未开具动火证、没有电焊作业资格证,兄弟俩竟私自进行电焊作业。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武某兄弟俩日前被分别实施行政拘留3日和10日的处罚。

  顺义消防支队联合辖区北小营派出所近日对顺义区北小营镇大胡营村南角王泉龙家养殖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武某在其弟弟武某指使下,未经动火审批、未开具动火证、没有电焊作业资格证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且操作现场周围存在大量可燃物,作业现场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执法人员当场制止其工作,随后依法将两名嫌疑人传唤,两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和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给予两名违法嫌疑人分别实施行政拘留3日、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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