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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幼儿园校车超载发生燃烧4幼儿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3日04:20  济南时报
河南幼儿园校车超载发生燃烧4幼儿死亡

记者从河南省濮阳市宣传部获悉,6月11日,濮阳市开发区开州路办事处张仪村村内街道上,一辆超载幼儿园校车发生燃烧事件,致使四名幼儿死亡。事件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经过】

  校车起火燃烧4名幼儿死亡

  据介绍,濮阳市公安局于当日18时01分接到群众110报警后,相关部门及负责人立即赶往事发地救援。据当地有关部门初步核实,发生起火燃烧的车辆系濮阳市开州路办事处豆村集幼儿园的一辆小型客车,车辆核定乘坐8人,事发时车内共有13名幼儿园学生和1名司机。燃烧共造成4名幼儿死亡,1名幼儿和司机重伤,2名幼儿轻伤,另有一名现场救援的群众轻伤。

  【事故原因】

  校车违反条例核定8人却载13人

  尽管此次幼儿园校车燃烧事故的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但就目前已经公布的细节来看,明显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作为校车,竟没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随车照顾管理学生,也不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核定乘坐8人却搭载13名幼儿园学生。

  事件发生后,濮阳市委书记段喜中、市长盛国民已要求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处置事件。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治伤员,处理善后工作。(新华社郑州6月12日电)【相关链接】

  濮阳去年也曾发生校车事故

  去年11月29日下午,河南濮阳县一幼儿园校车发生碰撞事故。

  经核实,当时校车上载有幼儿园学生15人,监护老师1人,事故造成重伤4人,轻微伤6人。当日下午3时30分左右,濮阳县八公桥镇小哈佛幼儿园一辆金杯面包车,在106国道因雨雪天气道路湿滑与一辆货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

  【新华时评】

  校车安全律令别在基层“悬空”

  今年4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条例明确规定,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做好校车安全维护。然而悲剧仍在不断发生,无一例外都存在严重超载等现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寄予着社会各界沉甸甸的期待。制度规定再好,也必须要在实践中才能体现。既然条例已经发布实施,就必须得到严格遵守。如果不能努力执行,而是束之高阁,再好的规章制度都难免沦为一纸空文。

  学生安全涉及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和希望,维护学生上下学安全,是体现社会良心的一面镜子。财政实力、交通环境等任何说辞都不能成为推诿责任的借口,想方设法加大投入从而在硬件方面提供保障,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政策从而在校车管理、安全教育、应急救援等软件方面提供支持,这是对各级政府以人为本理念和责任的检验。

  事故再次提醒我们,对校车质量、服务质量、运行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有效监督,加大对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不力地方的问责力度,将校车安全法规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才能真正为广大学生架起安全的生命航线。

  (据新华社6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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