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仇日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到假冒伪劣食品窝点,按照现行体制,只能依法行政处罚,没有控制嫌疑人的权力。在深圳,这种尴尬将从制度上得以消除,本月6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联合查处和移送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发现重、特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信息、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前介入。
七种情况移交公安机关立案
《意见》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嫌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以及伪劣产品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移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立案查处。符合七项标准之一的,都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追诉,包括: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其他污染物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虽不满五万元,但销售金额三倍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意见》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发现重、特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信息、线索的,应通知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前介入,共同制定联合查处方案。对于构成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涉案物品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对现场涉案人员检查、盘问、制作问话笔录,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数据统计
据市市场监管局统计,“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142宗,捣毁食品制售假窝点403个,查办大要案42宗,移送公安机关33宗,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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