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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促进云南科学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3日06:03  云南网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促进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桥头堡建设的意见》。

  《意见》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融入的理念,树牢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新突破的理念,树牢鼓励干事、支持改革、保护发展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服务、保障和促进云南赶超跨越的大局,找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切入点,主动参与融入和服务保障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积极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崇尚创新精神、支持创新实践、奖励创新成果、宽容创新失误的导向,推动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强大合力。

  《意见》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全力清障护航,围绕桥头堡建设重点工作,突出权力集中领域、资金密集领域、资源聚集领域和监管薄弱领域,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廉荣贪耻的文化环境;要把握执纪尺度,保护干事创业,鼓励和支持先行先试,正确处理惩处与保护的关系,注重查办案件综合效果;要加强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意见》提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刚正不阿、实事求是,进一步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企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着力提高服务保障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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