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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玉 杨翠花
本报讯(刘明玉 杨翠花)山东省昌乐县检察院今年2月起建立检察官约见制度,加强对看守所的监督。该院在看守所设立检察长接待室,规定检察长每月接待被监管人员一次,主管副检察长每半月接待一次,每周五上午为检察官接待日;实施检察官约见制度,向被监管人员发放“检察官约见卡”;实行驻所检察室联系卡制度,将印有驻所检察官职责和电话的“联系卡”发放给被监管人员亲属。截至目前,该院共发送两卡580余份,接待约见被监管人员及亲属105人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59份,全部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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