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12日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郭燕红介绍,9月1日起,全国各省级行政区域内将开展方便无偿献血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卫生部鼓励具备条件的省份率先推进无偿献血者跨省异地报销。
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费用,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用血时可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免交费用或减少费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献血容易报销难”和“献血容易用血难”的情况。
郭燕红指出,我国有27个省份省内血液报销和返还政策是一致的,率先在省级区域内实现异地用血报销,保障献血者临床用血中的便捷。为此,9月1日起,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实现异地报销,献血地和用血地用血返还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执行。
针对何时实现跨省异地用血报销的问题,郭燕红表示,由于各省用血报销的返还标准还不一致,且医保报销上也没有实现省际间互通互联,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异地用血报销还不成熟。但是,异地用血报销政策终极目标是实现全国联网。
目前,江苏、浙江、上海已率先实行跨省份的异地用血报销。卫生部将探索逐步统一标准、推进跨省异地用血报销工作,更好地保护献血者及其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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