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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百余项“事权财权”下放基层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3日06:59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朱晨)100多项重要行政权限,全部下放给区县和开发园区。这是南京市日前出台的政策,市里将把精力主要放在决策、宏观管理和监督上,具体管理职能都下放到区县和园区。

  南京市发改委主任黄澜说,近几年南京的经济发展与苏州无锡等国内先进城市相比稍显差距。原因之一在于区县和园区的发展活力不足、空间太小。这次推出的“简政强区县(园区)改革”,对症解决的将是区县、园区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不足、园区发展空间限制以及事权不到位等根本问题。

  南京市委、市政府公布的《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的意见》中,把“简政强区县(园区)改革”列在首位。明确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和“决策、执法、监督相对分离”的原则,最大限度向区县(园区)放权分权,切实做到“凡是能下放全部下放到位”,区县(园区)同时也要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下放到街道(社区),真正实现管理重心下移。目前有关部门已经编制出了具体的放权目录,6月底将全部细化完成各项权力移交与承接的具体实施方案。

  放权的关键是“事权”和“财权”。“事权”的核心是行政审批权,包括:区县5000万美元、园区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可以自行核准;企业(国家核审规定的除外)投资项目不必再到市里备案;建设用地预审、建设工程招投标审批、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以及相关费用的征收和行政处罚权力,均由市政府授权给区县政府(园区管理机构)负责。 (下转第8版)(上接第1版)“财权”方面,南京将按“财随事走”的原则,在市区财税分成机制上,调整收入划分和财力分成办法,市编制、财政部门将根据下放的事权及时做好人员编制以及相应经费划转。国家级开发园区则将实行在地统计和税费征收属地化。在不改变财力分成的基础上,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建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费收入将就地入库,纳入开发园区财政收入统计范围。

  权力下放后,能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黄澜告诉记者:“事权财权同步下放,财政体系优化,区县、园区的主观能动性可以得到充分发挥。 ”

  如何避免“一放就乱”?黄澜表示,一方面将通过法律手段巩固改革成果,另一方面承接权力的各区县(园区)也要制定出细化的承接方案,落实每一项权力的交接、行使和责任。市有关部门还将加大督查力度,杜绝滥用权力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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