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6月12日电记者赵文明阮占江《长沙市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今天颁布实施。纲要提出,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用法治的思维、方法和手段,初步建立起切合长沙实际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据悉,长沙此举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纲要共分三个部分、十七条。其明确提出长沙市社会管理法治化要坚持“四个结合”的原则,即依法管理与大胆创新相结合、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相结合、优化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程序正当与高效便民相结合。并提出要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用法治的思维、方法和手段,初步建立起切合长沙实际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使社会管理格局基本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健全,社会管理各项措施有效实施,社会管理法治氛围基本形成。
长沙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剑文介绍:“目前对社会管理领域的界定十分困难,对该领域内具体工作法治化的类别划分也存在争议。为此,纲要根据‘需要解决什么突出问题就规定什么问题’的原则,明确了长沙市要在以下十个方面重点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
具体包括:推进社会管理决策程序法治化;推进社会管理决策执行法治化;推进民生保障法治化;推进公共安全管理法治化;推进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化;推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法治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推进虚拟社会管理法治化;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法治化;推进社会纠纷防范化解法治化。
“纲要还提出要在民生保障以及‘治安’、‘治难’、‘治堵’、‘治差’、‘治脏’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管理、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虚拟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法治化程度。”陈剑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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