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深圳6月13日电 记者 游春亮 孙正 林浩 深圳市一面条生产者竟将硼砂、苯甲酸钠加到面条里,近日这名硼砂面条生产者被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1年11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对龙岗区中心城愉园市场一楼S1、2号商铺由刘某菊经营的重庆高筋面店生产的生鲜面进行抽检,发现其生产的面条里含有硼砂,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经查,刘某菊负责该店生鲜面的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刘某菊将硼砂、苯甲酸钠加到面条里面,生产出有害食品。经检测,涉案生鲜面抽样基数为4KG,样品数量2KG,苯甲酸钠含量为0.58g/kg,硼砂含量为1.56×103mg/k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