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半岛都市报6月12日讯(记者 赵丽云 通讯员 张玉玺尹宗伟) 记者日前从胶南市民政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胶南市将再次大幅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五保供养等标准。
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调整为420元,每月增加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604元调整为3000元,平均每人每月可领250元。城市低保家庭中从业人员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90元。
同时,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4800元调整为5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724元调整为3120元。另外,农村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其中一级残疾人由每人每月95元调整为110元,全年可领1320元;二级残疾人由每人每月75元调整为85元,全年可领1020元;三四级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调整为60元,全年可领720元。农村低保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由每户每年840元调整为1020元。
据介绍,此次提标是胶南市自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以来第10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第7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