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会泽(云南)6月13日电 记者 储皖中 通讯员 苟华梅 日前,由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盗掘古墓葬案由会泽县人民法院当庭予以宣判,四被告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分别被判处1年和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和5000元不等的罚金。
位于会泽县城40公里处的五星乡干松林村的清代振威将军、前湖南提督刘君辅墓,在1986年被会泽县人民政府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该墓群旁的石猪、石羊、石马、石佣等石构件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2011年8月,听当地人张某某介绍说会泽五星乡干松林村刘家坟塘(刘君辅墓)有一对石马后,专门从事古董买卖的朱某某、刘某某表示要买石马。后由张某某找刘君辅墓墓地所在土地的承包人李某某,李某某答应以1万元的价格将墓旁的一对石马卖给张某某。2011年11月6日凌晨,李某某将石马旁的土挖好,朱某某、刘某某、张某某找吊车将石马拉到昆明。四被告人被警方抓获后才意识到自己所认为的“买卖行为”触犯了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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