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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犯罪中青少年占近七成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0日20:14  法制日报 微博

  法制网北京6月20日讯 记者黄洁 实习生孔一颖 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集中对一批涉毒分子进行宣判,7名贩毒分子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5年不等,并分处1000元至2.6万元不等的罚金。而据海淀法院法官介绍,近期的毒品犯罪案件,涉案被告人中青少年群体所占比例已达到60%至70%,且涉案被告人中有前科劣迹者比例占五成以上。

  今天上午,7名被告人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法警带入海淀法院第二法庭受审。7人中,34岁的北京男子汪宇略显魁梧,其身高1.80米,左胳膊静脉处的针眼引人注意。

  2010年9月26日,周某向海淀区公安机关提供了一贩卖毒品线索,并协助警方将贩卖毒品的汪宇抓获归案。今天庭上,检察机关指出,汪宇前科众多,1998年5月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1年被强制戒毒一次;此后,又两次因吸毒被劳动教养。2011年11月,汪某还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汪宇的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存在从重处罚情节,判处汪宇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2000元。

  庭后,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近期,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青少年群体涉案比例增加、新型合成类毒品增多、犯罪分子手段隐蔽等突出特点。其中,涉案青少年群体已经占到了犯罪总人数的6成至7成,现状令人担忧。

  对此,法官分析说,引发这一现象的原因多是由于青少年对毒品的危害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将吸毒与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相混淆,在猎奇心理的驱动下,走上了吸食毒品的道路。同时,部分影视、文艺作品又无意中建立了吸毒行为与个性解放、颓废艺术等文化概念的潜在链接,使处于叛逆期的青少年极容易接受这种心理暗示,最终靠借助吸毒来树立自己的个性风格、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此外,法官还发现,涉案被告人中有前科劣迹者的比例也占到了全部被告人的五成以上,判后帮教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部分被告人毒瘾太深,彻底戒断十分困难,多数被告人重返社会后难以摆脱‘以贩养吸’的生存模式,仍然会出现以犯罪为业的现象。”

  据了解,目前,以冰毒(甲基苯丙胺)为首的新型合成类毒品已取代海洛因成为毒品案件中的主流毒品,其可以通过化学方式大量合成,生产方式更为隐蔽、生产成本更为低廉,在客观上也增大了毒品打击工作的难度。同时,贩毒者为了有效规避风险,通常经过分工合作,指使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来实施犯罪行为,并将交易对象限定为特定圈子里的固定成员,尽量避免与陌生人交易,采取少量多次的贩卖方式,规避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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