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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角当人参果卖一人摆摊三人“托” 卖家说:“这不是巧卖东西嘛”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1日01:19  郑州晚报 微博

  酸角当人参果卖

  一人摆摊三人“托”

  左图为卖家的酸角,右图为人参果,从外形上看,两者差别很大。

  “酸角”和“人参果”,这两种东西郑州平时都不常见,于是就有人雇来了托干起指鹿为马的买卖。

  18日下午,便衣警察支队一队员发现,医学院公交站台附近,有一名40多岁的女子在摆地摊,卖的看起来像酸角,不时向路过市民吆喝。

  一名50多岁的女子走过去,和卖主及围观路人说了会儿话后,掏出100元称了一些走了。

  随后,一个年轻女子过来买走了一些。不到一个小时,那名50多岁的女子又走过来买东西,动作与第一次“如出一辙”。

  几名工作人员随即身着便衣上前,听到卖主在向路人推销:“来,买人参果了,这果子能治很多病。”

  而那名50岁的女子再次走过来,声称自己的弟弟吃了人参果病好了,并继续购买。

  路过的市民看有人卖,也表示称点回家尝尝鲜。

  便衣支队民警发现,这个团伙共有4人,一人摆摊,3人当“托”,把酸角说成人参果,长期在医学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几大医院门前活动。

  酸角进价一斤三四元,被当做人参果后,卖价则涨到了30元~100元不等,价格全凭卖家定。

  昨日下午,便衣支队几名工作人员再次跟踪这4名女子,并在其下午分钱时,将她们抓获。

  经审查,卖主张某,48岁,管城区人;3名“托”均是二七区的,年龄在40岁~50岁间。

  张某后来说:“这就是干果,我没说可以治病,跟花生、坚果一样的。这不是巧卖东西嘛。”

  据了解,4人将面临治安拘留。

  记者 冉小平 文/图

  线索提供 吕宏伟(稿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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