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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违规三轮机动车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1日01:52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冯文战)6月20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宣布,交警部门将于近期对“非许可注册三轮、四轮(电动、燃油)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重点查处正常人、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此类车辆,迅速遏制此类车辆上道路行驶。

  太原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及摩托车的,处以3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处以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并扣留车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群众,此类车辆有明确的用途和行驶范围,大家在购买过程中,切莫轻信商家的错误诱导,以免购买后无法正常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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