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记者章杰 通讯员 韶华
(一)城市管理提升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1.城市规划决策不透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做得不够问题。规划编制阶段,通过官方网站全程公布各阶段信息,延长公示时间,充分征集公众意见;规划前期论证及评审阶段,邀请人大、政协、群众代表和民评代表参与;推进规划展览馆筹建工作,为城市规划和信息公开提供直观平台;对重大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批、调整和重要决策举行听证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规划局局长马朝信。
责任人:洛阳市规划局副局长乔建红。
2.城市区如厕难问题。严格落实《洛阳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逐年制定下达城市公厕建设改造提升计划,重点解决薄弱区域公厕布局不合理问题。7月30日前完成公厕标志、指示牌设置。9月30日前完成新建公厕18座。严格执行公厕夏季6:00~23:00,冬季6:00~22:00的开放时间,火车站、汽车站等繁华区域推行昼夜开放。
责任人:洛阳市城管局局长张青森。
3.公交车广告杂乱问题。进一步规范公交车广告管理,优化广告形式,规范广告内容,增加各类公益广告。6月底前完成过期公交车广告的清除,9月底前完成公交车医疗广告的撤除,解决公交车广告噪音问题。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公用事业局局长郝东升。
责任人:洛阳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孙建功。
4.城市区背街小巷环境脏乱差,管理混乱问题。开展背街小巷集中整治活动,加大背街小巷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专项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建立严格的周考核和月评比机制,将背街小巷管理考核纳入《打造干净有序城市第一阶段实施方案》范畴。
责任人:洛阳市城管局局长张青森。
5.垃圾清运车辆破旧,不卫生,影响市容问题。7月底前建立车辆清洗制度并组织实施;强化垃圾密闭运输,做到垃圾运输过程中上不露天、下不落地、车走地净。10月底前新购2500辆环卫人力垃圾收集车;开展环卫车辆车场日活动,使环卫车辆“无病”、干净上路作业。
责任人:洛阳市城管局局长张青森。
6.长途汽车站人、车在站内混成一团,秩序杂乱无章问题。加强长途汽车站的科学规划和设施建设,实现长途汽车站人、车分离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车站管理更科学、秩序更井然、旅客更满意。10月底:客运一分公司整体迁出,扩大洛阳汽车站经营场地;拆除站区部分建筑物,扩大停车区域,彻底清退成分复杂的各类经营人员。11月底:长途汽车站进站口、客车进站专用通道由汽车站统一管理;封闭安检通道,加强出车口的管理,逐步实现汽车站的封闭管理;封闭长途汽车站南进口,取消长途汽车站站内洗车台,设立旅客下车区,设隔离栏,开辟专门的旅客通道,实现人、车分离。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赵震。
责任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曹忠良。
7.建筑工地、道路施工野蛮,尘土飞扬问题。督促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对施工现场裸露的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渣土、沙堆、灰堆等,采取覆盖、固化、绿化、定时洒水等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杜绝带泥上路;加强道路施工工地的管理力度,确保文明施工。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住建委主任孟红兵。
责任人:洛阳市住建委副主任、新区建设一局局长董现章,洛阳市住建委副主任潘守明、李新志。
8.出租车“拒载”问题,市区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问题,与全国文明城市形象不符。治理出租车“拒载”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出台我市《出租车管理办法》。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市区内各个出租汽车集散地,特别是机场、车站等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检查。对群众举报的“拒载、不打表、绕道、强行拼客”等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从快从重从严处理并公示。对屡教不改、多次“拒载”的出租车驾驶员,实行停运整改、吊销从业资格等措施。
责任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曹忠良。
治理市区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市区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群众举报的“摩的、三轮车”等违规拉客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力争半年内取得明显效果,确保城市交通秩序良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赵震。
责任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曹忠良,洛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亚凡。
(二)交通拥堵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9.城市区主要路段路口交通拥堵问题。
治理城市区主要路段路口交通拥堵。强化指挥疏导,实行支队、大队、中队三级分包制度,切实加强拥堵路段、路口的指挥疏导力度,力争城市区不发生大区域、长时间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组织,通过设置中心隔离护栏、延长机动车分道线、设置左转弯待转区等措施,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通行能力。加强交通违法整治,对机动车随意变道、驾车接打电话等影响道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积极推行轻微交通事故122电话指导、执勤民警现场处置和理赔点快速理赔的快速处理机制,减少由轻微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做好市区王城大道、310国道、河洛路等改扩建路段、路口交通保障工作,确保通行安全。实施全方位的交通引导,通过LED显示屏、92.7交警直播室和网络微博等各种途径播报交通信息,为广大驾驶人提供路况信息服务。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社成。
责任人:洛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亚凡。
打通市区内断头路,对老旧破损道路进行提升整治。陆续打通目前存在的断头路,缓解交通压力。分别为:芳林南路、滨河路三期(珠江路至王城大道)、丽春东路、衡山北路等。力争今年“十一”前完成芳林南路、滨河路三期(珠江路至王城大道)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丽春东路(珠江路至芳林路)工程任务。9月底前完成王城大道(机场路至王城大道跨洛河大桥)、中州路及延安路(涧河桥至牡丹广场)、金业路及环城西路(九都路至道南路)、重庆路(建设路至中州路)提升改造。2013年花会前完成启明北路(东花坛至铁路立交桥)、芳林路(唐宫路至九都路)工程改造。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住建委主任孟红兵。
责任人:洛阳市住建委副主任李新志。
提高审批效率。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突出领域审批事项绿色通道,争取提前办结。对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审批根据项目进度分别于8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对新建停车场的审批按时办结。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期限为7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期限为7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限为6天。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规划局局长马朝信。
责任人:洛阳市规划局副局长姚军。
10.市区停车位少,部分停车位设置不合理,造成道路狭窄,不便人车通行问题。按照洛政〔2011〕139号文件要求,把原来规划的停车场恢复停车功能。认真调查研究,在市区可利用空地和空间,因地制宜建设不同类型的停车场。在上半年新规划10000个停车泊位的基础上,全年施划停车泊位达到20000个。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创建办主任谷连民。
责任人:洛阳市创建办副主任、市停车办主任郭建军。
11.关于公交车车次少、车况差,司机服务质量不高、公交车辆随意占道、变道行驶现象严重问题。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年底前完成144辆车的投入运营工作。加强对运营车辆技术性能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集团公司技术设备处备案,确保运营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层层提高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培训力度,努力端正驾驶员的服务理念,加强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促进提升服务质量。开展专项整顿教育活动,集团公司举办驾驶员轮训班,正确培训引导,提高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共用事业局局长郝东升。
责任人:洛阳市共用事业局副局长孙建功。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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