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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九个领域重点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承诺公示(2)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1日04:19  东方今报 微博

  (三)社会治安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12.入室盗窃、丢失车辆屡有发生。市公安局负责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提高精确打击能力。加大对入室盗窃、丢失车辆等多发性案件的研判和打击力度,对多发案地域开展重点整治。对重大案件随案跟进加强督导力度。加强巡逻防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人防物防措施,提高视频监控等技防能力。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社成。

  责任人: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犯罪侦查局局长李红江。

  13.商业区扒窃、飞车抢包等突出问题。洛阳市公安局负责深入分析扒窃、飞车抢包犯罪的特点及规律,及时调整警力投向。坚持“走商场、入超市、时刻关注步行街”,采取“跟车、上线、守站台”等有效工作方法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市商务局负责加强对商业区治安治理,加强对商户的安全防范教育,加强技防基础建设,督促商业区商户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扒窃、飞车抢包问题的出现,营造良好的经营消费环境。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社成。

  责任人: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犯罪侦查局局长李红江,洛阳市商务局副局长庞国群。

  14.项目建设中沙霸、砖霸等强买强卖问题。市公安局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原则,对沙霸、砖霸等强迫交易、强买强卖的组织或个人进行全面深入摸排,及时予以打击。对于跨区域进行的强迫交易、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牵头进行案件串并,适时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专项治理行动,遏制此类案件的高发势头。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建设中沙霸、砖霸等强买强卖行为”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社成。

  责任人: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犯罪侦查局局长李红江,洛阳市工商局副局长吉建斌。

  15.建设工地阻工、扰工问题。洛阳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大对阻工、扰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注意发现阻工、扰工问题中涉黑涉恶涉痞违法犯罪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社成。

  责任人: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犯罪侦查局局长李红江。

  洛阳市检察院结合职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对“入室盗窃、丢失车辆”、“商业区扒窃、飞车抢包”等案件整治力度。二是拓宽打击范围,依法加强对销赃、购赃、包庇、窝藏等侵财类犯罪各个环节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保证打击质量,对上述案件,认真做好审查起诉工作,保证案件顺利起诉、顺利判决。市法院负责对“入室盗窃、丢失车辆”、“商业区扒窃、飞车抢包”等以上几类案件审理,做到快审快结,从严打击,对以上犯罪分子坚决打击,绝不手软,维护好社会秩序。

  整改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洛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晋予,洛阳市法院副院长张廷刚。

  16.农村社会治安力量薄弱问题。依靠各县(市)党委、政府,外部借力,加大对联防队伍人力、财力投入,组建不同类型的治安联防队伍,提升农村治安巡防力度。重点抓好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队伍、乡镇治安联防队伍、村级巡逻队伍、农村基层民调队伍等四支队伍建设。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社成。

  责任人:洛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长周新生。

  17.规范养犬问题。加强宣传,增强养犬人自律意识。对全市犬只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城市区分局成立养犬管理办公室,并组建一支养犬管理执法队。严格执法,每周组织2次集中行动,严厉查处违规养犬行为。强化办证,提高办证率。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社成。

  责任人:洛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长周新生。

  (四)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18.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问题。推动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的立法进程。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制度。实施尾气检测黄绿标制度,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率达到60%以上,强化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的治理。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环保局局长陈亚利。

  责任人:洛阳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巍巍,洛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亚凡,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曹忠良。

  19.城市区河渠排污口截流及水质改善问题。2012年8月底,完成城市区河渠24个排污口截流,使洛阳市的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出境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不低于90%。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住建委主任孟红兵。

  责任人:洛阳市住建委副主任李新志、洛阳市城管局局长张青森、洛阳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赵瑞智、洛阳市水务局副局长肖振刚、洛阳市水务局河渠管理处处长张军校。

  20.建筑噪声监管问题。2012年10月底,理顺噪声监管体制,解决职责不清、管理规定相互冲突制约的矛盾,修订完善城市区建筑噪声管理规定。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环保局局长陈亚利。

  责任人:洛阳市环保局副局长黄保军、洛阳市环境噪声管理所所长张慧杰。

  2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环境规划同步问题。保证新型农村社区环保设施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划先行”,及时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环境规划同步问题。

  第一责任人:洛阳市委农工委副书记智万一。

  责任人:洛阳市规划局副局长姚军、洛阳市环保局副局长黄保军。

  22.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问题。至2012年6月底,采取行政、技术和经济措施,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力争全市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责任人:洛阳市委农工委副书记智万一。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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