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区一家网吧因私自安装这款游戏供玩家玩耍,被游戏开发公司告上法院败诉,赔了4500元
《仙剑奇侠传四》深受众多玩家喜爱。然而,或许你不知道,网吧随便提供游戏供网友玩耍,可能构成侵权哦!昨日,沙区有家网吧就被法院判令赔偿软件公司4500元。
安装《仙四》游戏惹麻烦
法庭上,软星公司诉称,2007年2 月5日,国家版权局向公司颁发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级证书》。该游戏上市以来,迅速获得众多消费者的喜爱。
2011年10月,公司发现,位于重庆三峡广场的一家网吧在未经该公司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网吧向消费者提供《仙四》游戏,供他们玩耍。软星公司遂将该网吧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该网吧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元、维权费用3500元。
为了取证,软件公司员工专门带着沙区公证处的公证员,来到这家涉案网吧进行截频取证。
网吧辩称未安装该游戏
今年3月开庭时,双方对多个细节争论很激烈。尤其是证据光盘里,网吧屏幕播放游戏画面,网吧不认可,认为是对方通过技术手段P上去的。
但网吧承认软件公司享有对《仙四》游戏的著作权。网吧宋先生称,网吧的主机上并没有安装这款游戏。因此,对公证书的真实性不认可。
侵权事实成立网吧赔款
网吧再三主张没有侵权,多次喊冤,依然没有奏效。
“公证书具有足够的证据效力,这一点,也有可能是你们事后删除了游戏。”法官认为,采集证据过程全程是在公证员监督下操作,并且附有签章,这些程序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认定网吧向顾客提供《仙四》的行为,构成侵权。
在赔偿数额上,上海软星公司无法提供实际损失,也无法确定网吧的违法所得,法庭根据游戏的流行程度、网吧的规模等,综合判定。网吧被判令停止侵权,赔偿软件公司(含维权费用)4500元,并承担诉讼费。
重庆晨报记者 封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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