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见习记者董兢、通讯员高斌、王萍)政府减费、企业让利、驾驶员得实惠,十堰市出租车“公车公营”模式引来各地交通部门前来“取经”。昨日,全国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会在十堰召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政法司司长何建中,省政府资政段轮一出席会议并讲话 。
2005年10月,十堰市率先推行出租车“公车公营”模式,取消挂靠经营,实行出租车产权、经营权“两权归一”。出租车企业投资车辆的产权和经营权,承担车辆维修费、检测费等所有税费和经营风险、安全风险,为驾驶员缴纳社保金;驾驶员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燃油消耗费用和缴纳班费。推行公车公营后,驾驶员所缴费用大大减少,年收入由3万元左右提高到4万元以上。
冯正霖对此表示肯定。他指出,全国各地要积极推动企业与驾驶员依法构建劳动关系,逐步推行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积极推动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合理测算劳动定额标准;落实休息休假制度,指导出租汽车企业扣除休息日“份钱”,让驾驶员放心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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