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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回应拟延长医保缴费年限质疑:系全国趋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1日05:39  成都商报

  一个改革样本?

  “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

  “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

  5月以来,在深圳,一场因医保新政引发的争议,在官方、学界和市民之间的交锋碰撞中不断升级。

  首先引发市民不满的是办法修订稿的第13条有关退休人员的缴费条款。该条款规定,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参保人,须满足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方可停止缴费并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不少市民认为,缴费期限过长,而退休后还要继续掏钱参保也不尽合理。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计算,以深圳月均养老保险金2850元为基础,如果缴费年限从15年延迟到25年,参保人将为此多支付39330元费用。

  为何把缴费期限定为25年?深圳社保局方面表示,这是基于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的研究报告,全国的医保缴费期限都有延长的趋势。

  市民关注的另一焦点则是,对连续缴费年限的规定。依据办法修订稿,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自重新参保之月起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对此条款,深圳市社保局方面的解释是,这是为了规避有些人生病才参保的道德风险。(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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