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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办法规定暂住证期限最长为一年。新办法则提出,流动人口可申请一年或三年期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住宿以及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或者住院登记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发放居住证。以下情形,可以不发放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站的。
居住证一人一证,有效期限分别为1年和3年。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三年期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已购买房屋或者已租赁房屋并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可以发放3年期居住证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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