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刚,1977年出生,从三峡大学毕业后,在湖北省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7年,目前系华中科技大学在读医学博士。响应学校号召捐精,2011年2月12日,郑刚走进隶属华中科技大学的湖北省人类精子库捐精,“在取精室意外发生猝死”。事发后,校方“出于人道主义”支付各种费用8.8万元,并减免郑刚妻子吴某在读研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2万元。
对这一处理结果不满的郑刚父亲郑金龙状告华中科技大学,向该校索赔各种费用共计400多万元。19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父亲要求尸检遭拒
19日上午8时许,记者在洪山区法院门前见到郑金龙时,他说已搜集了6大包证据。这么大的官司为何不请律师?他叹息道,请不起。在读起诉书时,郑金龙不时放下起诉书,拿起桌上的一大包证据,讲述儿子的不幸和一家人的痛苦。
2011年元旦,隶属华中科技大学的湖北省人类精子库试运行期间,在校园内拉起横幅招募在校“高智商优质基因”学子捐精子。郑刚响应号召捐精。2011年2月12日上午11时,当他走进湖北省人类精子库第5次捐精时,身体出现异常,在送医途中死亡。从走进省人类精子库到死亡,前后只有一个多小时。
儿子去世后,郑金龙曾多次要求尸检,但是均遭拒绝。
对于郑金龙索赔400多万的诉讼请求,被告方代理律师只有简短的两句话,一是郑刚系自愿捐精,与校方毫无关系;二是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无奈签字同意火化
王桂荣是郑刚的舅妈,也出现在旁听席上。她说,郑刚身高1米78,重约80公斤,人高马大,又是在读博士,“学校多次动员他去捐精”。2011年正月初四,郑刚还到她家拜年,没想到几天后就死了。
郑刚妻子吴某也在华中科技大学读博士,两人没有生育儿女。
“郑刚出事后,校方与郑妻谈了4个小时,然后让郑刚的父亲签字同意火化。在吴某同意火化后,校方称如果郑父不签字同样可以火化。无奈,郑父只得签字同意火化。”王桂荣说。
盖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公章的协议书称,“郑刚系自愿捐精,在取精室意外发生猝死”,校方“出于人道主义”支付各种费用8.8万元,同时减免吴某在读研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2万元。
捐精过程中出问题?
郑金龙称,儿子健壮如牛,捐精前曾经体检过。是不是在捐精过程中出现问题?否则怎么可能死亡?
郑金龙向法院提交的一份证据是《湖北省人类精子库》的宣传册。宣传册特别强调,适时地排精,有利于身体健康。
郑刚的导师林教授听说郑刚出事时,曾对郑金龙说,他在国外工作多年,捐精在国外已有百年历史,没见过一例捐精而死人的报道;在中国,捐精机构22家,此前也无一人死亡;郑刚身体很好,跟他3年,从来没生过病。
郑金龙的话,也得到了郑刚在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同事的证实。一份盖有“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公章及9名前同事签名的《证明》称,郑刚在该院工作期间,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史。郑刚春节回老河口时,该院为了表示感谢,还对郑刚进行脑、心、肝、肾等免费体检,结果都很正常。没想到10天后,郑刚就猝死在校内,他们认为不可思议。
法官要求郑金龙举证时,从10时20分开始,郑金龙翻来覆去地找证据。法官发现实在一时难以找全,只得休庭。到了11时40分,证据只找到几份。审判员与原告和被告协商后,宣布择日重新开庭。据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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