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原则,不断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新举措—— 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

检察官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
职务犯罪严重影响着党的形象和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仰,影响着人民政府的公信力。近年来,邹韶禄、杨红卫等腐败官员被查处,曾在社会上引起震动。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5000多件5000多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115件122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0亿元。立案查处腐败,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氛围,为云南的经济稳定、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发挥了司法保障作用。
制定法规
加大力度查办职务犯罪
今年2月11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1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引起了省委书记秦光荣的高度重视,批示“报告内容翔实,数据充分,分析深刻,很有价值。”
在这份报告中,云南检察机关结合查办职务犯罪,主动同步介入调查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
秦光荣要求“省纪委领导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推进沟通协调,支持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5月7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1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的通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机制,保持我省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更大成效取信于民,为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据悉,用省委发文转发检察机关的《报告》,在云南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由此可以看出云南省委支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决心。
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也作出批示: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努力做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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