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两名私家车主昨天将机动车违规停放在汉中门大街的人行道上,结果被执法部门查处。不过,令两人奇怪的是,开出罚单的并非交警,而是城管部门。
现象:私家车在人行道上违停,城管开罚单
昨天上午,鼓楼区城管大队联合交警、治巡警对汉中门大街沿线机动车违停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机动车擅自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的行为。在整治中共查处违规停放的机动车3辆,其中1辆被交管部门清拖。
10点左右,记者跟随执法队伍在汉中门大街锦江路路口看到,路北侧人行道紧靠绿化带旁,从东向西依次停放了3辆私家车,其中有1辆车的车轮还压上了绿化带。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车辆拍照取证,交警还出动了清障车准备清拖违停车辆。
此时,两名年轻人匆匆赶到,称自己是车主。交警在检查了驾驶证等证件后,确认了他们的身份。城管执法人员当即向两名当事人开出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要求他们到城管中队接受处理。
随后两名当事人将车辆从人行道上驶离。
城管:占用市政道路人行道,每次可处500元以下奉
经了解,其中一名车主姓王,在附近单位上班。上午因为赶时间,就图方便把私家车停放在人行道上。机动车违停,不是由交警开违停罚单,而是由城管部门开出《停止违法通知书》,该私家车主感觉很不理解。
对此,鼓楼区江东软件城城管中队中队长汤晓林解释,《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规定,在城市道路设施范围内,禁止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和行驶机动车辆。违反规定的,可处以500元以下奉。
“我们拟对此次违停车辆处以每辆200元奉,相当于按照中间线处罚。”汤晓林说,今年3月,一名当事人驾驶苏A59432机动车,在鼓楼区清江南路与科技二路交界处人行道上违停,也被城管部门依据上述法规处以奉,且当时按500元上限进行了处罚。
提醒:人行道上勿随意停放机动车
汤晓林告诉记者,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不仅占用了城市道路设施,还严重破坏人行道板及绿化带,必须进行整治。希望车主们不要心存侥幸,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和行驶机动车。
记者获悉,我市大部制改革以后,市政道路人行道管理权限移交给了城管部门,城管部门正是依据市政道路人行道相关管理规定,对机动车违停进行查处。
哪些机动车违停行为属于城管部门查处哪些又属于交管部门查处对此,一名城管人士介绍,目前,在快车道、慢车道及人行道违停,交管部门都可以查处。在市政道路人行道上违停,交管和城管均可查处。其中,交管可对在主次干道违停的车主每次处以扣3分、罚100元的处罚,城管部门每次可对违停车主处以500元以下处罚。
本报通讯员 许龙 吴丹 本报记者 周爱明
来源:南京日报编辑: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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