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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4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被撤 1年内不能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1日10:06  南海网

  南海网海口6月21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 谭邦会)20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由于篡改海南省卫生厅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海南四家医疗结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被撤销。

  据了解,海南现代男科医院、海南港岛医院、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海南曙光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篡改海南省卫生厅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并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海南省卫生厅撤销了海南现代男科医院“(琼)医广〔2011〕第9-1-01号”、海南港岛医院“(琼)医广〔2012〕第3-26-01号”、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琼)医广〔2011〕第10-17-01号”、海南曙光医院“(琼)医广〔2012〕第02-21-01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自通告之日起1年内,海南省卫生厅将不受理以上四家医疗机构广告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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