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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淮晨报报道,原宿州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孙忠鼎在职期间收受贿赂,本以为会安全“着陆”,没想到在退休5年后落网。6月20日,宿州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判处孙忠鼎有期徒刑十年。
孙忠鼎,1999年8月任宿州市公路局党委书记,2007年2月退休。因为涉嫌受贿罪于2011年7月被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月2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孙忠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166767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孙忠鼎一审被判犯受贿罪,获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违法所得160767元及艾美牌手表一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孙忠鼎不服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6月20日宿州市中院经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记者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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