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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男子偷走老东家一捆欠条 敲诈获刑2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1日11:24  半岛都市报

  半岛都市报6月20日讯(记者 高丽 通讯员 梁佳 马菁) 山西来青打工的秦某囊中羞涩,打算向之前工作过的物流公司“借”点钱花。凭借着对工作地点的熟悉,秦某偷走100多张共计150多万元的欠条。随后,秦某给前老板寄回几张欠条发短信要求“借3万块钱花花,不给钱就一把火烧了欠条。”四方区检察院对秦某提起公诉,法院近日决定对秦某执行有期徒刑2年 ,罚金1.3万元。

  秦某今年 40岁,几年前来到青岛打工,每份工作都干不久。秦某还是个彩票迷,仅有的钱都用来买彩票了。去年年底,穷得连饭也吃不上了,秦某寻思着弄点钱再回老家过年。想来想去,秦某想向自己曾经工作过的物流公司“借”点钱花。秦某以前在物流公司工作时,曾经经手过客户打的欠条,知道这些欠条都放在办公室的一个抽屉里面。

  去年 12月5日晚,秦某用钳子剪开铁丝网钻进物流公司办公室,偷走了抽屉里的欠条、500元现金和手机,还搬走一台价值4800多元的监控机箱。次日,物流公司老板赵某发现公司被盗后急坏了,赶紧拨打电话报警。当天下午,赵某就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借3万块钱花花,不给钱就一把火烧了欠条。”

  由于并不知道发短信的人是谁,赵某收到短信后并没有回复。次日,赵某尝试着回复短信 ,经过一番“交流”,对方为表示诚意,当天下午就快递几张欠条过来,以证明欠条确实在他手里。收到欠条后,赵某并没有立即回复,缺钱花的秦某急坏了,主动降价:“要不你给3000也行。”见赵某还没动静,秦某又继续降价说给2700元也行。

  最终,赵某经过考虑,果断向警方报警 。去年 12月13日,秦某在旅馆内被警方抓获。据了解,被秦某偷去的欠条共有100多张,欠条上的钱数共150多万元。另外,秦某还有其他盗窃行为。法院经过审理后一审判决,秦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最终,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30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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