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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昨天,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将道路清障施救牵引行业纳入行政许可管理范畴,今后在本市从事道路清障施救牵引行业须取得行政许可,而现有从业户须于7月11日-9月30日内,向市运输管理处申请办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方可继续合法运营。
道路牵引经营许可证实行有效期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道路运输证有效期为3年。
(记者 王建慧 通讯员 刘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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