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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意见》解决台商台企用地用工融资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1日15:25  法制日报 微博

  法制网南京6月21日电 记者丁国锋 实习生马超 今天上午,记者从江苏省外宣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六个进一步”新要求的实施意见》特别强调了服务台胞台商台企各项举措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台商台企现阶段反响比较强烈的用地、用工、融资难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措施。

  据了解,《实施意见》明确,在江苏的台资企业,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符合点供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由省级层面解决用地指标。加强对台资企业用工需求服务,免费为台资企业提供用工信息和咨询。为台资企业招工搭建平台,帮助台资企业与省内外技工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明确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江苏省分行和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台资企业的信贷支持,保持台资企业的贷款增长。其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水平。

  此外,《实施意见》还高度关注台胞台商在江苏的生活情况,在加强生活配套服务方面也提出了针对性强的措施。比如说,台胞台商对医疗和教育问题反响强烈,意见明确,支持台资独资或者合资在我省开设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相关医疗科研机构,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台资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台商子女在江苏就学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凭房产证、暂住证和企业证明文件可就近确定学区等,受到在苏台胞台商的广泛响应和热烈欢迎。

  据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王少邦介绍,《实施意见》首次在全省提出了深入开展苏台经贸合作“百千万行动计划”以及实施台资企业自主创新、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三自主”转型升级工程,对江苏开展对台经贸工作以及台资企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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